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广西加快构建青年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让青年引得来留得住******
中新网南宁1月7日电(罗颖佳 黄藓乐)2023年广西“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6日在南宁举办。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分自治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政协、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青年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大家关心关注的“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引育管用”“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进行深入互动交流。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表示,将聚焦前述两个主题,形成提案、议案、建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会”上集中呼吁。
与会人员建议,推动青年扎根乡村方面,要打造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队伍,深度融合青年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加快构建青年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真正让青年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保障青年住房方面,要完善政策服务、打造青年公寓、创新激励机制、制定监测机制,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共青团广西区委书记蒙启鹏表示,近几年,共青团广西区委以实施广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为契机,围绕青年学业、就业、创业、置业等连续推动出台了267份涉青年发展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以若干措施形式推出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省域的系统政策集成,2022年“面对面”活动提出关于三孩生育的支持措施与社会保障办法的建议被新修订的《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采纳。
蒙启鹏表示,今后,共青团广西区委将在“面对面”活动基础上进一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商交流、凝聚共识,积极为青年成长发展集思广益,形成高质量的建议或提案,推动出台惠及青年的好政策,让广西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广西更有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社建委副主任委员张虹、自治区政协社法委专职副主任兰燕对共青团进一步深化“面对面”活动、扩大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表示肯定,并对共青团依托人大、政协制度化平台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提出了建议和指导,表示将持续支持共青团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工作,加强人大、政协与共青团的沟通联系合作,共同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新的活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和乡村振兴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当天活动,并解读有关政策。两个课题调研组负责人分别为大家介绍调研相关情况。(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